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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n...(更多)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调 解第三章 仲 裁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更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更多)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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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保障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缩短其与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差距,深圳市人事局、财政局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联合出台了《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职业年金...(更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引进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引进高等院校本科以...(更多)
用人单位办理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指南...(更多)
说明:1.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个人名义申请接收。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两年内未在毕业院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可等同于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个人申办接...(更多)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县人事局,各用人单位:为做好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现印发《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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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就通[2008] 9号原计划于2008年春季或暑期毕业,后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2008年暑期之前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需在2008年6月13日之前,前往就业指导中心递交更改就业年度申请。具体办理手续如下...(更多)
清就通[2008] 10号依据我校2008年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2008年暑期毕业生(不含留学生、定向委培生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应于6月13日之前完成毕业去向申报手续,学校将据此编制就业方案并上...(更多)
由于2008年北京市毕业生相关工作的调整以及外省市政策的变化,有几点请注意:(1)北京市人事局接受应届生落户审批申请工作提前至4月30日截止,5月底前结束审批,国...(更多)
第一章 方针与原则 第一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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